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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水区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20 查看:

辖区文明单位:

    根据《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"文明交通”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开展文明交通活动。1.各文明单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,制定方案明确规定时间.地点。2.建立文明单位公务人员<私家车和驾驶员>通违法信息台账.针对违法情况开展教育,在单位明显位置放置交通宣传栏。3.利用道德讲堂.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。4.学校要联合本辖区交警宣传员开展“五进”,其中进校园每学期不能少于两次。
    请各文明单位将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等及时上报。